校属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办函〔2016〕208号)文件精神,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,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、评审,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类别
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重点项目三类。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(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),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%。
二、资助方式
我校拟立项45项,分自然科学类和管理类两类,给予青年项目每项2万元、一般项目每项3万元、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的经费资助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,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,每人限报一项(参与不限)。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(指第一负责人)且未完成者,不得再申报。已经在国家、省(部)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,不得重复支持。
2.根据江西省教育工委和教育厅“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”工作要求,鼓励高校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、企业的合作,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,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,转化科技成果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给予纳入我校“校地合作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帮扶和精准扶贫专家”的申报项目,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。帮扶扶贫项目立项后,在完成帮扶和扶贫要求的基础上,按“合作方组织验收”和“学校组织专家评审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题。
3.材料接收要求。纸质材料:《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》一式3份;《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活页》一式3份,请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,A3双面打印。本次评审采用匿名评审,申请者请在活页中隐去个人相关信息,否则视为无效申请。电子版材料:申请书、活页和汇总表电子文本1份(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)。
4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科研处联系人:范授冶 电话:83816427
附件:附件1.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.doc
附件2.活页.doc
附件3.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.xls